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06年“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如下:
“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為法定假日,將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三)、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