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逐步解決我國無電地區農牧民人口的用電問題,促進無電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無電人口較多的地區發展以分散的太陽能光伏發電、小風電為主的“送電到村、到戶“試點工作。試點項目建設資金由國家補助、地方配套和農牧戶自籌共同組成,國家補助資金比例為西藏90%(5850萬元),新疆和內蒙古均為50%(4575萬元),其餘資金由地方和用戶承擔,具體比例由各自治區自行確定。據了解,項目施工單位可獲得每瓦1.5美元至2美元的補貼。項目預計年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