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道路運輸企業負擔,調動廣大客運企業參與春運的積極性,確保春運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廣東省在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關於春運期間道路客運價格不加成政策的同時,積極研究制定涉及車輛收費優惠政策,降低道路客運企業經營成本。
1月23日下午,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已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3項涉及春運期間道路客運車輛收費減免政策:
(一)免收2007年春運期間(40天)所有參加春運的省內客運車輛養路費。
(二)從2007年1月1日起,將公路客運附加費由原來的每人公里0.03元降為0.02元。對2007年已徵收公路客運附加費的車輛,多收的金額應及時退還。
(三)春節前15天,對所有進出廣東的省際營運客車減半收取車輛通行費。
另外,廣東省政府還要求珠三角地區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春運客運企業實行適當的補償,以調動當地客運企業參與春運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