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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國家公務員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5日   來源:人民日報

    在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中街7號原人事部大樓向東約200米,矗立著一座13層大樓,這就是新組建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東辦公區,新成立的國家公務員局便在其中。

    經過4個月的緊張籌備,7月22日,國家公務員局召開成立大會,宣佈了國家公務員局領導班子分工和各司處人員名單。自此,國家公務員局工作人員已全部到位,這也標誌著國家公務員局的組建工作基本完成,開始正式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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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為止,這個管理中國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的新機構尚未正式向外袒露其真容。近日,本報記者走進這座大樓,“解密”國家公務員局。

    設立背景

    組建國家公務員局,是在探索實行大部門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為更好地推行依法治國方略和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而採取的重要舉措

    今年3月,在萬人矚目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成立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一時間,為何需要設立單獨的國家公務員局,成為廣泛關注的話題。

    對此,中組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表示,組建國家公務員局,是中央根據新的形勢發展要求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在探索實行大部門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為更好地推行依法治國方略和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而採取的重要舉措。尹蔚民將其重大意義概括為“三個需要”:

    ——成立國家公務員局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的需要。

    一方面,公務員是國家重要的人才資源,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者,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公務員作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主體,承擔著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職能,對於整個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社會秩序的維持、公民權益的維護,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國家公務員局的成立,無疑有利於進一步健全領導體制、完善工作機制、充實工作力量,統籌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

    ——成立國家公務員局是不斷健全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體系的需要。

    隨著公務員法的施行,我國公務員管理已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標誌著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的形成。然而,這一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仍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成立國家公務員局,有利於在公務員法這個制度平臺上,逐步健全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體系。

    ——成立國家公務員局是更好地加強公務員管理工作的需要。

    公務員的管理是黨和國家依法治國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迫切需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建設一支能牢牢把握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秀人才密集、善於治國理政的公務員隊伍。組建國家公務員局,有利於強化公務員管理工作職能,在公務員管理的相關環節中真正體現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進一步提高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水平,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為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旭濤認為,國家公務員局的成立將公務員群體獨立出來進行專門管理,不僅層次更高,也遵循了分類管理的原則,可以預見,公務員的管理將更為科學。

    內設機構

    五個副司級部門承擔七大職責。相比原來的建構,國家公務員局的內設機構不僅級別得到提升,而且機構設置顯得更為緊湊而高效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國家公務員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公務員局主要承擔以下7項職責:

    ——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劃和標準,負責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草案,審核以國家名義獎勵的人選,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國務院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

    ——承辦國務院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針對這7項職責,國家公務員局相應設立5個內設機構,均為副司局級。它們分別是綜合司、職位管理司、考試錄用司、考核獎勵司、培訓與監督司。

    這不禁讓人回想到原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下設的6個處室——綜合處、考試錄用處、考核獎勵處、職位與任免處、培訓處和申訴控告處。人們注意到,相比原來的建構,國家公務員局的內設機構不僅級別得到提升,而且機構設置顯得更為緊湊而高效。

    新舊對比

    國家公務員局的職責,是按照統籌公務員事務管理的要求設定的,從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獎勵到培訓與監督,覆蓋公務員事務管理的各個環節

    從1988年組建人事部,設立相應內設機構負責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到2008年組建國家公務員局,在國家一級設置綜合管理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工作的職能機構,20年的體制變遷,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公務員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

    “新組建的國家公務員局的職責,是按照統籌公務員事務管理的要求設定的,從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獎勵到培訓與監督,覆蓋公務員事務管理的各個環節。”國家公務員局負責人説:“這一職責定位,以原公務員管理職責和政府獎勵職責為基礎,以公務員法規定的職權為依據,通過整合和重新設計,使公務員管理的職責得到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具體可以概括為‘三個加強’和‘五個增加’。”

    “三個加強”,就是在完善公務員制度這一既有重要職責的基礎上,深入貫徹胡錦濤、溫家寶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新要求,加強對公務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統籌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職責。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在原有促進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職能定位上,進一步加強了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職能,包括: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等。

    ——在原有負責擬訂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公務員分類管理職能,即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

    ——在原有公務員培訓職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培訓管理職能,即擬訂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培訓形式,增強培訓效果,提高公務員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組織公務員對口培訓、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五個增加”,就是按照公務員法的新規定和近幾年公務員管理工作實際承擔的新職責,對原有職責作了進一步充實和完善,拓展了工作領域,更加有利於公務員管理綜合效能的發揮。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增加了擬訂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的職責。

    ——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增加了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的職責。

    ——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增加了擬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完善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保障聘任制公務員合法權益的職責。

    ——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設立國家榮譽制度的要求,增加了擬訂國家榮譽制度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

    ——增加了擬訂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辦法、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登記工作的職責。

    工作重點

    尹蔚民提出,國家公務員局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有4項:深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切實規範行政獎勵表彰工作

    公務員制度推行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公務員管理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同時,也面臨著一些新挑戰、遇到一些新任務。

    7月22日,尹蔚民在國家公務員局成立大會上首次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國家公務員局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主要有4項:深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切實規範行政獎勵表彰工作。

    還是在這次會上,他明確要求,新成立的國家公務員局將從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切實加強能力建設、紮實推進基礎建設、努力搞好領導班子建設和認真抓好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不斷強化機關自身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正、工作出色的公務員管理工作者隊伍。

    “公務員管理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也是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重要工作。國家公務員局的成立,標誌著公務員管理工作有了一個新的起點。”尹蔚民強調:“在這個新的起點上,公務員管理工作將會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公務員法的貫徹落實將進一步深入,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將得到進一步堅持,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選人用人機制將進一步完善,充滿生機與活力、體現中國特色的公務員制度體系將不斷健全,公務員隊伍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能力建設將不斷加強,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水平和能力將會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