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專題專欄
 
雲南政府系統新錄用公務員培訓至少10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9日   來源:中國人事報

    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天,新錄用公務員培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年有計劃地選派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中青年公務員出國(境)進行短期和中長期培訓……這是雲南省人事廳近日起草的《2006年─2010年雲南省政府系統公務員培訓規劃綱要》提出的要求。

    《綱要》要求進一步深化四類培訓:一是初任培訓。每年組織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初任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天,新錄用公務員培訓率必須達到100%。二是任職培訓。對於晉陞處級以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依法進行以提高任職崗位能力為核心的任職培訓,脫産培訓時間每人不得少於30天。三是專門業務培訓。由各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十一五”期間本部門公務員需要學習的兩門以上業務必修課。四是更新知識培訓。每年由省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組織一門更新知識的專題培訓,每人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

    另外,從2006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全省公務員進行公共管理核心內容培訓,全面實施“少數民族公務員培養工程”。每年選派50名45歲以下有發展前途的中青年公務員到東部先進發達地區學習培訓。落實少數民族公務員在職培訓,力爭在“十一五”期間,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公務員,年均接受培訓的人數不少於應參加培訓人數的70%。 (雲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