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家郵政局公務員招考面試人選名單,經人事部確定並已在人事部網站公佈。現將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進入面試人員于2月14日前進行面試確認。確認方式為發送電子郵件到yangzhengxun@163.com,電子郵件的主題請填寫為“考生姓名+報考職位代碼+確認參加復試+聯絡電話”。逾期未進行復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將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排名順次遞補本職位後續人選參加復試。
二、參加面試人員請於面試前一天電話確認能否參加面試,並在面試當天8點30前到達面試地點,8點45不到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具體面試時間安排
面試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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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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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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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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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司法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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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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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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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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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司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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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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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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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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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司政策規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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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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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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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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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務司機要通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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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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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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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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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務司資費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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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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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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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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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司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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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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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午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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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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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甲8號(西直門中儀大廈南側)國家郵政局五樓會議室。
四、報到時請攜帶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證和身份證;
2. 工作證或學生證
3. 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 考生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從人事部網站下載打印);
5. 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
6. 滿足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證明、黨員證明、外語證書)
7. 加蓋學校公章的有效成績單原件(應屆生提供)。
8. 考生係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攜帶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9. 考生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實的,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並報人事部。
或經審核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均不能參加復試。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體檢費用自理。
2. 國家郵政局系統的面試時間將在隨後幾日發佈、請考生們耐心等待。
聯絡人:楊志
電話:010—88323132 88323135
國家郵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