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了2005年第四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公佈了違法發佈廣告次數在5次以上的178家藥品生産企業的224個品種。
其中,違法發佈廣告情節嚴重的有:哈藥集團制藥六廠生産的護彤牌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甘肅武威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宮瘤寧片、西藏聶拉木藏藥廠生産的十五味龍膽花丸、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生産的舒筋定痛片、江西瑞金三九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風濕骨痛藥酒。
為加強藥品廣告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行為,規範藥品廣告發佈秩序,今年7月至8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通報批評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4820次。在這些違法藥品廣告中,未經審批擅自發佈的為4355次,佔違法發佈廣告總數的90.3%;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有451次,佔總數的9.4%;禁止發佈廣告的14次,佔總數的0.3%。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中涉及的本轄區的藥品生産企業及其産品的廣告發佈行為給予重點關注和監督。
另據了解,對擅自篡改藥品廣告審批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還撤銷了楊淩東科麥迪森制藥有限公司的乙肝舒康膠囊等藥品廣告批准文號,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了武漢同濟現代醫藥有限公司的百顯克牌百癬夏塔熱片等藥品廣告批准文號。(記者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