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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北京醫保門診開藥量放寬1倍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來源:京華時報

    11月7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後,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開藥量可對其放寬到不超過一個月的用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處長張大發解釋説,出臺這一新舉措後,相當於把參保職工的門診開藥量放寬了一倍。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的通知全稱是《關於調整參保職工門診開藥量等有關醫療保險問題的通知》,張大發表示,這項調整將方便慢性病患者治療,並減輕職工的醫療費用負擔。張大發説,對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來説,在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精神病、癌症、腦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後,如果病情穩定需要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開藥量可放寬到不超過一個月用量。此前,對於在職職工的慢性病門診開藥量,本市規定不可超過半個月用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的趙玉軍副主任進一步解釋説,此前本市曾將退休職工的慢性病門診開藥量,率先放寬到不超過一個月的量,並得到退休職工的好評。 

    目前,北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在選擇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時,只能選擇4家。為了引導職工到社區就近就醫,張大發透露,該通知同時規定,今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在本市選擇4家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時,如果其中1家是選擇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那麼這名參保者還可以額外選擇一家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派出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站,接受其醫療服務。也就是説,這相當於參保者選擇了5家定點醫療機構。 

    另外,該通知還規定,今後對於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且享受醫療補助費的原本市城鎮臨時工,由街道社保所填報審批表後,經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也可以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但同時停發醫療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