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對象為參合農民、城鎮“三無”對象、五保戶、特困戶、進城務工人員和傷殘退伍軍人等
2月26日召開的海南省衛生工作會議給困難群體帶來一個好消息:為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為困難群體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2006年上半年,海南省將在各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中啟動惠民病區(病房)試點工作。根據今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政府對惠民病區(病房)實行預算式全額管理,收入上繳,支出由政府核撥。
據了解,惠民門診、病房或病區的服務對象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城鎮“三無”對象、五保戶、特困戶、進城務工人員和傷殘退伍軍人等。這些對象憑有關證件在惠民門診、病房或病區就診住院時,給予相應的醫療費用和優惠。
惠民範圍為惠民對象的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但對由於自殺、自殘、打罵鬥毆、酗酒、違法犯罪等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它賠付責任人應予支付的醫療費用,將取消優惠。
據悉,海南省將積極開展經常性的社會捐助活動,鼓勵慈善機構和社會各界對惠民醫療進行扶助和捐贈,並鼓勵社會志願者到惠民門診、病房或病區為患者提供志願服務。 (記者 張蘇民 實習生 羅佳 高敏 通訊員 林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