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4月9日專電(記者 李南玲)深圳市衛生局日前出臺了《深圳市衛生系統內部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對分配製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醫務人員的收入與單位、科室收入脫鉤;每診療人次平均費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費用超標的,將扣發醫務人員的收入。
根據該《辦法》,醫務人員的收入分配要突出社會效益,以努力減輕病人負擔、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為社會服務目標,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降低成本費用為工作重點,實行綜合量化考核。醫務人員收入要與單位、科室收入脫鉤,而與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工作效率與職業道德挂鉤。按績按勞分配、同崗同績同酬,分配要向業績優、貢獻大、效率高、高風險和社會效益為主的崗位傾斜。要切實保障臨聘人員的基本權益。各醫療單位要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收費,強化收費管理,堅決取消科室承包、開單提成,不得單純用經濟指標作為考核依據。內部分配製度要充分考慮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提足留足各項基金,嚴控成本費用管理,確保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該《辦法》規定,醫療單位必須實現年度“每診療人次平均費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費用”增幅的零增長,增幅控制指標由主管部門根據上年度全市平均水平和實際情況,一年一定,統一公佈執行。衛生單位必須完成年度各項公共衛生職能任務。每診療人次平均費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費用年度考核沒有達標的,醫務人員的收入將受到影響。
《辦法》規定,每項指標超過規定標準比例部分的年診療和住院費用總額,將依次調減績效工資、過節費和工作津貼、補貼發放金額。《辦法》還明確指出,醫院要嚴格藥品收支核算。藥品收入佔業務收入的比例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比例範圍。要嚴格按照規定計算藥品成本、分攤管理費用,不得人為擴大成本支出範圍,亂擠亂攤費用。藥品收支結余按照規定上繳專戶,不參與內部分配。
深圳市衛生局要求各單位建立內部稽核、控制機制。主管部門將依據對內部分配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的結果,對違反該《辦法》的單位審批人、編報人、審核人,給予系統內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責任人當期績效工資,對違規金額巨大、情節嚴重的,給予單位審批人、編報人、審核人就地免職的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