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告
2006年第10號
近期,群體性聚餐引發的食物中毒較多,多由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未蒸熟煮透、儲存不當等原因造成。暑期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高發季節,為預防食物中毒發生,特公告如下:
一、公民要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合理搭配膳食,均衡營養,不暴飲暴食;不要食用野外揀拾的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産品、蘑菇和野菜,不食用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一般不生食水産品;製作和貯存食物要生熟分開,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製作涼菜原料應新鮮、衛生,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燙乾淨,現吃現做;做好的飯菜要儘快食用,需要儲存食物儘量冷藏,但不宜長時間存放;隔夜食物、豆類食品必須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二、餐飲單位、集體食堂要加強衛生管理。購買食物、原料時要認真查驗,嚴格索證,不使用來歷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産品、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加工和貯存食品要生熟分開,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涼菜應由專人在專間加工製作,使用專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設備,並認真消毒;正確烹調加工,菜豆等食物要加熱煮透,一般不提供生食水産品;餐飲具要及時清洗消毒;不要將消毒劑、殺蟲劑、滅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場所。
三、在農村自辦宴席要注意食品衛生。主辦者應了解廚師的健康狀況,加工場地應避免閒雜人員進入;不使用來歷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産品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加工食物生熟分開,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儘量不製作涼菜,食物加工要徹底煮熟;不在加工區域存放農藥、滅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四、發生食物中毒後,餐飲單位和集體食堂應及時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並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剩餘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設備,已備調查中毒原因。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