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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規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必須開設“惠民”病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寧8月2日電(記者王立芳)廣西近日規定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必須開設“惠民”病房,床位不得少於編制床位的5%,並減免藥費和部分檢查費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出臺的《關於在全區醫療機構開展“惠民”病房的指導意見》規定,“惠民”病房照顧對象為殘疾貧困者,持有民政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特困戶救助證、五保戶證等有效證件者,以及上述證件持有者的未滿18歲的子女。

    根據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患者住院期間的血、尿、大便常規檢查費、住院陪伴床位費、煎藥費和會診費等費用全免;心電監護費、輸氧費、住院護理費、X線透視費、心電圖檢查費、腦電圖檢查費、B超檢查費、肝功能檢查費、腎功能檢查費、CT檢查費、手術費和核磁共振檢查費等費用減免10%;另外,所有的藥品費用也將減免5%。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醫政處處長梁遠告訴記者,從去年開始,廣西部分醫院嘗試設立“惠民”病房。今年廣西擴大“惠民”病房的規模,希望能夠進一步緩解困難群體“看病貴”的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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