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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二級以上醫院9月1日起實行單病種限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8月24日電(記者 朱旭東)從9月1日開始,江蘇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立醫院原則上都要開展單病種限價管理工作。為此,江蘇省衛生廳和江蘇省物價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單病種限價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的通知。這是江蘇省著力解決群眾“看病貴”問題的又一有力舉措。

    據了解,江蘇省的單病種限價實行屬地化管理,除在南京的部屬和省屬醫院外,南京以外的部屬和省屬醫院納入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從9月1日起,江蘇省三級綜合醫院開展單病種限價管理的病種不少於10種,二級綜合醫院和三級專科醫院原則上不少於5種。

    為便於此項工作的開展,江蘇省衛生廳和省物價局已研究確定了45個單病種供醫院參考,醫院也可自己選擇限價的單病種,但《指導意見》要求,各醫院選擇單病種必須遵循8大原則:一是常見病、多發病;二是發病原因明確;三是發病機制清楚;四是沒有其他並發癥、合併症的單純性疾病;五是有比較明確的診療規範和治愈標準;六是療效確切,預後良好;七是質量易於控制;八是成本易於核算。

    《指導意見》還確定了單病種的限價標準:根據測算出的初步限價水平和近3年的實際平均費用水平,確定某一病種費用的限價標準,所定標準要低於本院某一病種近3年實際平均費用水平的5%至10%。

    江蘇省衛生廳廳長郭興華表示,實行單病種限價後,衛生部門和物價部門將對各地開展的工作情況實行監測,以確保患者“既看好病又省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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