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9月6日宣佈,下週一開始對上海市所有在2006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食藥監管局批准文號的藥品進行普查,嚴格核對各類藥品的註冊信息。
據了解,藥品批准文號好比藥品“準生證”,是藥品得以生産銷售的憑證。本次普查中,上海市各原料藥和製劑生産企業或機構都必須按照規定重新登記藥品生産批准文號和企業相關信息,並由食藥監管部門一一復核;一旦發現有不實之處,相關企業將受到嚴肅處理。普查藥品“準生證”將杜絕企業在投産後“偷梁換柱”的空間,並更新上海市藥品信息數據庫,方便查詢和管理。(任翀 靳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