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甘肅省物價部門加大了對列入政府定價範圍藥品價格的整改力度,降低了偏高的藥品價格,同時也考慮適當提高臨床有需求,但企業沒有生産積極性的廉價藥品價格。
據介紹,從9月中旬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要嚴格執行在實際進價的基礎上,一律順加價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銷售,不再執行最高零售價格。這一措施,使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平均降低了20%左右。縣以下醫療機構在國家未重新統一規定加價率前,暫按現行有關文件執行。藥品生産、批發企業銷售藥品的價格仍執行原國家計委關於政府定價的藥品實行最高零售價的有關規定。
與此同時,物價部門嚴格執行差比價規則,嚴防企業利用新規格、新劑型變相漲價的行為。並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結合甘肅省實際,降低了阿黴素等104種抗腫瘤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價幅度23%左右,最高降幅57.2%,降價金額為28億元,同時強調了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高於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一律不得超過75元的規定。降低了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價金額為43億元。降低了中藥飲片銷售的差價率,省內醫療機構中藥飲片加價率最高不超過25%;對直接從藥材公司購進的,加價率最高不超過20%。降低了頭孢硫脒等112種新增甘肅醫保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價幅度20%。
據悉,甘肅省還將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藥品價格的監管。凡價格一次性上漲幅度過大的市場調節價藥品,甘肅省物價局將採取提價申報、調價備案、限制差價率或利潤率等手段進行價格干預。 (記者 牛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