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起,所有報刊一律暫停刊登包含性病、癌症、無痛人工流産等12類內容的醫療廣告。10月24日,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工商總局緊急發出了上述通知。
通知規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報刊暫停發佈以下廣告:治療尖銳濕疣、梅毒、淋病、軟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癬(銀屑病)、艾滋病、癌症(惡性腫瘤)、癲癇、乙型肝炎、白癜風、紅斑狼瘡等疾病和無痛人工流産內容的醫療廣告,待修訂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施行後,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目前部分報刊登載內容虛假、格調低下的違法廣告,其中醫療類廣告是“重災區”。來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的一份抽樣監測報告表明,今年前8個月,僅報紙中的醫療器械違法廣告就達84%,藥品違法廣告更是高達91%。虛假、低俗廣告違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
此次緊急通知還規定,藥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廣告,不得出現表示提高、增強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內容。禁止非法印刷品廣告隨報刊發行配送;禁止以軍隊單位或軍隊人員的名義、形象或者利用軍隊裝備、設施等從事藥品、醫療廣告宣傳;禁止對軍隊特需藥品、軍隊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進行廣告宣傳等。
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報刊主管主辦單位,督促所轄報刊,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繼續刊載以上虛假違法廣告的,視為違反國家規定的禁載內容,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通報批評,各報刊主管主辦單位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記者 張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