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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提高南部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家庭賬戶資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11月12日電(記者 曹健)根據寧夏2007年將實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方案,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山區八縣(區)和紅寺堡開發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家庭賬戶資金將由原來的8元提高到11元。

    從2006年開始,寧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按照個人繳納10元,中央財政補助20元,自治區與縣級財政補助20元的籌資標準執行。其中農民個人繳納的10元中8元設置家庭賬戶,用於支付日常門診醫療費用,2元進入大病統籌資金。

    寧夏衛生廳工作人員解釋説,農民個人交10元而到家庭賬戶的資金只有8元,部分農民感覺吃虧了。寧夏此次提高家庭賬戶資金旨在擴大貧困山區農民的受益面,提高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根據新方案,在寧夏南部山區八縣(區)和紅寺堡開發區,相關部門將從各級政府補助的資金中抽出1元和農民個人繳納的10元建立家庭賬戶。其他縣(市、區)家庭賬戶仍然按照8元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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