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從湖北省衛生廳獲悉,從明年起,湖北省省級財政將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服務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市、區兩級財政按服務人口每人每年不低於4元和2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也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助。這是省政府採納政協建議出臺的確保社區衛生服務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
今年年初,湖北省民革針對湖北省社區衛生服務各地發展不平衡、人才缺乏、基礎設施條件落後、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向省政協九屆四次全會遞交了《大力加快社區衛生服務建設的建議》的提案,被列為省政府領導重點督辦提案。副省長蔣大國先後4次深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調研,安排提案承辦單位省衛生廳與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聯合開展全省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現狀調查。
經過認真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湖北省政府頒發了《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決定》,明確了全省社區衛生工作的目標、任務、要求及促進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發展的措施。同時,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加緊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出臺了《湖北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標準及辦法》、《湖北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藥品目錄》等,以確保社區衛生服務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