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27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謝雲挺)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要求教育主管部門指導、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學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有關課程。
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27日通過的《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從2007年3月1日起,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按照規定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的教育。有關部門和幹部培訓院校在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培訓時,應當將艾滋病防治策略列為培訓內容。
同時,縣級以上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及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應當對外來務工人員加強艾滋病防治的宣傳教育,併為其提供有關信息和諮詢服務。用工單位應當對員工加強艾滋病防治的宣傳,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