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7日專電(記者 王志)為減輕大病、重病參保人的個人負擔,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出臺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將45種乙類目錄藥品的個人自負比例由15%調整為5%,而這些藥品全部為大病、重病患者常用的和必須用的藥品。
根據濟南市的現行政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分為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其中,甲類目錄藥品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使用甲類目錄藥品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賬戶金和統籌基金分別支付。乙類目錄藥品是患大病、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服用的藥物。使用乙類目錄藥品發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自負15%,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由個人賬戶金和統籌基金分別支付。
為有效減輕大病、重病參保人的個人負擔,2005年濟南市已將23種乙類藥品自負比例由15%調整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