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月9日電(記者 朱旭東)記者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從1月15日開始,江蘇省將對擁有定價權的239種處方藥價格進行重大調整,整體降價幅度將達到17%左右。
據了解,在政府定價藥品中,80%的藥品定價權在國家發改委,去年開始國家已經在分類別大批降低藥品價格。而另外20%的藥品定價權在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物價局,江蘇省此次將擁有定價權的239種處方藥價格一起進行了調整,包括克拉黴素、依諾沙星等100種西藥,復方感冒靈片、川貝止咳糖漿等86種中藥,六味安消膠囊等44種民族藥及一些原研藥和單獨定價藥。
江蘇省物價局要求,1月15日起,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及包括“藥房託管”等其他形式對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房進行管理的醫療機構,可根據2006年12月3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加價率(額)制定本單位藥價,但不可高於此次公佈的最高零售價格進行銷售。各地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高於此次公佈價格的,必須按本次公佈價格執行;低於本次公佈價格的,不得擅自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