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28日專電(記者 沈汝發)福建省衛生廳日前發佈公告,宣佈根據《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行政許可法》規定,由於13家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已屆滿,被許可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續,依法登出其衛生許可證。
這13家化粧品生産企業是:福州市天寶化學品廠、福州英荷日用化學品有限公司、福州寶麗天然化粧品廠、福州利發爾化粧品有限公司、福建莎莉日用化工産品有限公司、泉州貝拉—瑪盧娃化粧品有限公司、廈門市鑫金美化粧品有限公司、廈門東方美化工有限公司、廈門虎標醫藥有限公司、廈門郵電縱橫集團郵電賓館有限公司洗滌劑部、福建南平綠姿化粧品有限公司、莆田市向陽日化有限公司、詔安汾水關野生動物研究中心。
據了解,根據《福建省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每2年復核一次。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自行申請登出,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企業被工商行政部門登出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衛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衛生部門將依法辦理《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證》登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