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 呂諾)7個有禁不止的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1日被工商總局和食品藥品監管局曝光。
去年,“二十六位帝皇丸”“眼保姆”等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中,出現誇大藥品功效、利用專家形象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嚴重違反廣告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在多次被廣告監管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處罰、通報後,仍頻現媒體。
此次被曝光的廣告包括:
標示為撫順澎健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抗骨增生片”(蝎王抗骨片)藥品廣告,違反處方藥禁止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的規定,同時該廣告宣傳不規範的藥品名稱,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
標示為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生産的“耳聾通竅丸”藥品廣告,宣傳的藥品功能、主治超出批准的範圍,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誤導消費者;
標示為承德禦室金丹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補腎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丸)藥品廣告,宣傳不規範的藥品名稱,廣告內容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範圍,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
標示為湖北省應城市永興膏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寒水石藥王牌安眠降壓治療器”醫療器械廣告,宣傳有效率,不科學地表示産品功效,利用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
標示為河北路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的“眼全息近視治療儀”(眼保姆)醫療器械廣告,宣傳有效率,不科學地表示産品功效,利用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
標示為內蒙古國創高科生物醫學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意通牌納米銀鼻咽噴霧器”醫療器械廣告,內容超出了批准的適用範圍,誤導消費者;
標示為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邦比牌通氣鼻貼”醫療器械廣告,內容超出了批准的適用範圍,利用專家和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
據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加強重點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上述違法廣告;對繼續發佈上述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將按照“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和“停止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業務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上述藥品、醫療器械加大抽驗力度,加強對生産、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繼續違法發佈廣告的,必要時可依法採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暫停該品種在轄區內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