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3月15日專電(記者 王昊飛)15日,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專家就如何識別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對消費者進行了提示。
據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處負責人武永峰介紹,如今市面上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屢見不鮮,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學會識別真偽。首先應查看廣告刊發時,是否有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廣告批准文號。其次,廣告中功效的內容不能超出批准説明書的功能、主治或適應症。
武永峰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含有如下內容的屬於違法廣告:
一、含“根治”“不反彈”“國家級”“最先進科學”“最高技術”等絕對化語言。
二、含“無效退款”“無毒副作用”“保險公司保險”“服用一至幾個療程病症全無”等承諾。
三、含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為産品的功效作證明和肯定,或聲明該産品被這些機構推薦為治療疾病、康復保健的唯一或最佳産品等內容。
四、含治愈率、有效率以及獲獎等內容。
五、含患者來信、感謝信等為産品的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六、保健食品廣告中,聲稱可以治療糖尿病、腫瘤等某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