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1日專電(記者 張淼淼)11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首次就“關於核對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向社會發佈公告,提醒參保市民增強核對意識。
公告稱,參保職工與單位就2006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産生爭議的,參保職工應于2007年10月15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投訴、舉報。
“比如你每月工資是1000元,單位按800元給你繳納養老保險金,會直接導致今後養老金減少,這就要靠自己去核查。”據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沈哲恒介紹,公告規定,今年5月31日前,各參保單位應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2006年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並於6月30日前將對賬單發到職工手中,以便職工本人進行核對。
沈哲恒告訴記者,以往都是社保管理中心直接和各參保單位聯絡核對年度繳費情況,此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發佈,是為了讓更多的參保職工增強個人核對意識,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此外,公告還提醒,參保單位為本單位職工繳納的2006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誤的,參保單位應于2007年9月30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手續。
沈哲恒説,具體規定補繳以及投訴、舉報時間,這還是第一次,主要是為了讓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有緊迫感。“以往我們的工作不規範,不具體規定時間,結果不少超年度補繳或是投訴都因為年限太長,系數不斷變化而産生許多計算上的問題。”
據悉,市民投訴、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將會對相關參保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期限內不整改的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