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22日電(記者 孟昭麗)作為福建省2007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福建省今年將實施“光明行動”,對1萬例貧困白內障患者施行復明手術。
為了給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福建省繼續把新增財力用於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光明行動”在資金安排上,按照每例(單眼)手術1200元,共需要1200萬元。其中,省級財政安排800萬元,市縣財政補助400萬元,個人不負擔手術費用。
為了確保“光明行動”的資金真正用到貧困患者身上,把好事辦好,福建省規定“光明行動”的資金是政府為解決貧困白內障患者的專項解困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同時,根據規定,福建省各級殘聯負責協調當地醫療機構做好白內障篩查,向醫療隊輸送病源,為醫療隊提供相應常規檢查、手術場所、床位、藥品及常規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