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佈絕對化誇大藥品療效違法藥品廣告,5月23日上午,海南省藥監部門依法暫停消糖靈膠囊等5種藥品在全省內的銷售,同時責令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的企業在原發佈媒體上發佈更正啟事。
據介紹,這是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來,海南省藥監部門發出的首個強制措施處罰書。
23日上午,海南省藥品食品監管局舉行的新《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實施通報會公佈了新法實施以來海南省首批被依法採取強制行政措施的5種藥品:消糖靈膠囊(久清唐)(標示生産單位:遼寧綠丹制藥有限公司)、心舒膠囊(標示生産單位:吉林本草堂制藥有限公司)、葶藶草顆粒(標示生産單位: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化淤丸(標示生産單位: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和天麻膠囊(標示生産單位:鞍山德善藥業有限公司)。
據海南省藥品食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5月22日,海南省藥監部門共發出14份《停止發佈違法藥品廣告通知書》,涉及在海南省銷售的13種藥品(分別由13個藥品生産企業生産)的14種違法廣告,上述5個産品在接到書面警告後,仍繼續在海南省轄區發佈違法藥品廣告。(記者 宋國強 通訊員 賀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