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5月29日專電(記者 韓超)《廣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常見慢性病門診治療基本方案和補償標準(試行)》已由有關專家制定完成,12種慢性病被納入門診治療和補償範圍。
據了解,從7月1日起,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炎、甲亢、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肝硬化、肺結核等農村常見慢性病的門診治療將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範圍。同時廣西各縣也可根據各自慢性病發病情況,將冠心病、風濕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風濕性關節炎等病種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但是,慢性病是否能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必須由縣級及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成立的慢性病診斷小組確診和審定。
在門診治療的慢性病患者每人每年可獲得最高600元補償,低於每年600元的門診治療費實行100%報銷。慢性病患者急性發作住院獲得住院補償超過600元的,不再進行門診治療補償,如住院補償不足600元的補足600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常見慢性病門診治療基本方案和補償標準(試行)》的出臺將有力規範慢性病門診治療服務行為,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切實減輕農民群眾看病就醫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