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近日,衛生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發佈了19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中3項強制性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三烷基錫中毒、職業性噪聲聾和職業性汞中毒的診斷標準。16項推薦性標準規定了工作場所空氣中烷烴類化合物、烯烴類化合物、鹵代烷烴類化合物等有毒物質的測定方法。上述19項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將于2007年11月30日起實施,這批標準的實施將對規範職業病診斷、規範勞動作業場所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進一步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