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退役殘疾軍人的醫療後顧之憂,湖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出臺了《湖北省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
辦法規定,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在此基礎上享受殘疾軍人醫療補助。其中,有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無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含已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者)和所在單位無力參保的,經本人或單位申請,統籌地區民政部門會同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統一辦理參保手續,繳費基數按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其單位繳費部分由殘疾軍人所在地財政負責解決。
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由殘疾軍人所在單位幫助解決;單位無力解決和無工作單位的,經統籌地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後,由殘疾軍人所在地財政安排資金。 (記者 陶忠輝 通訊員 高建洲 實習生 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