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0月18日專電(羅曉紅)17日,寧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藥品虛假違法廣告消費警示,4種藥品在其廣告中宣稱是抗癌“權威”藥物,其實只有消瘀益氣健脾等功效,均超出國家批准的説明書所規定範圍,是典型的虛假違法廣告。其中3種是:
陜西華西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花溪牌“復方斑蝥膠囊”,在廣告中宣稱,國家唯一專業抗腫瘤擴散、轉移特效藥,有三大抗癌特點,且列舉了患者原發性肝癌3個月治愈的各類指標數據。而經藥監部門依法批准的説明書中,功能主治範圍為破血消瘀,攻毒蝕瘡,用於原發性肝癌及肺癌、直腸癌、惡性淋巴癌、婦科惡性腫瘤等。
浙江方格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麥特消牌“灰樹花膠囊”,在廣告中稱,該産品能延長各類癌症病人壽命,填補了國內科研空白,是“抗癌之王”。而經藥監部門依法批准的説明書中,功能主治範圍為益氣健脾。
湖北創力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健立欣牌“消癌平片”,在廣告中宣稱是2006年最新國標抗癌新藥。但經藥監部門依法批准的説明書中,功能主治為抗癌,消炎、平喘。
寧夏藥監局要求,寧夏各藥品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上述藥品,已經購買上述藥品的消費者,只要攜帶能證明自己確實在某藥店買過上述藥品的相關憑證,就可以向零售藥店要求退貨。
為了保證群眾用藥安全有效,藥監部門提醒廣大患者及家屬注意,未經藥監、工商部門審批備案的藥品廣告為違法廣告。患者要按照醫生指導和藥品使用説明書用藥,不要偏聽偏信各種違法廣告宣傳,避免用藥不當,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