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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化粧品説明書須使用原料標準中文名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23日   來源:光明日報

    為加強對化粧品原料的監管,衛生部于10月22日發佈了《國際化粧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據了解,衛生部通過對美國化粧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協會2004年出版的《化粧品原料字典》所收錄的國際化粧品原料名稱進行翻譯,完成該目錄。《目錄》共包含12072種化粧品原料的標準中文名稱。

    衛生部同時發出通知説,生産企業在化粧品標簽説明書上進行化粧品全成分標識時,凡目錄中已有成分,必須使用《目錄》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從2008年1月1日起,生産企業在申報化粧品衛生許可和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時,申報材料中涉及化粧品原料名稱時,凡屬於目錄中已有的成分,除原有要求外,還應提供《目錄》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

    通知強調,衛生部未對《目錄》中收錄的原料進行衛生安全評價,生産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和衛生規範的規定使用原料,並對所用原料衛生安全性負責。(記者 張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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