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監局11月6日發出公告,全市共有20家企業具有疫苗經營資格。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民,無論在選購疫苗,還是接種疫苗時,要看清疫苗的生産廠家,如發現假劣、質量可疑的疫苗應立即停止接種,並上報。
市藥監局11月6日下發《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再次重申加強疫苗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公佈了全市20傢具有疫苗經營資格的企業名單,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接種單位必須從有資質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購入疫苗。
如醫療衛生機構、接種單位發現假劣或者質量可疑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接種,並向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能自行處理。同時發現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疑似接種異常反應或不良事件的,也應當及時上報。(記者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