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呂諾)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30日説,我國將加強藥品出口管理,實行出口藥品目錄管理制度,首批對10個品種試行出口監管。
邵明立30日在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説,出口藥品監管的總體思路是實行目錄管理,範圍限定在藥品製劑、僅用於直接生産製劑的原料藥和符合藥用要求的藥用輔料。生産目錄內品種的企業,必須獲得藥品生産許可證,品種必須經過註冊;出口目錄內品種的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並憑《藥品銷售證明書》辦理出口手續。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認真把好出口藥品資質審查關和委託檢驗關,維護監管部門的良好形象。
出口藥品質量安全狀況,直接影響對外貿易,影響國家聲譽。邵明立説,食品藥品監管局將認真研究藥品出口監管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制定出口藥品管理規定,加強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