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湖北省衛生廳發文,重申落實老年人醫療優待有關措施。
通知要求:老年人到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含民營和個體診所)就醫,應當享受優先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藥、住院的優待。各醫療機構掛號處、就診室、收款處、藥房、住院部等窗口應懸挂或張貼“老年人優先”標誌,對老年人優先照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在門診和醫院的重點部門設立導醫服務,老年人就診時可以得到優質的引導就醫。
通知強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老年人到醫療機構就診,一律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安排惠民醫院或惠民門診所在醫療機構,每年為轄區內百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免費提供一次醫療保健服務;老年人到醫療機構看病,醫療機構憑有效證件(老年人優待證、居民身份證、醫保證、退休證等)提供優待服務。
去年5月,湖北省政府制定下發了《關於修改(湖北省老年人享受優待服務的規定)的決定》,至目前,仍有少數醫療機構未貫徹執行。(記者 張潔 通訊員 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