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前,浙江省各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要實現全面運行,全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要達到300萬人,到年底確保城鎮居民參保率達到60%,力爭達到70%。記者從浙江省有關部門獲悉,從2008年起,浙江省財政對各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50%。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主要是職工醫保以外的城鎮居民。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計,至2007年底,浙江省首批41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地區都已全面啟動,該省城鎮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50萬人。
今年,浙江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將加快試點步伐,41個試點以外的其他所有市縣,今年上半年都要出臺政策。浙江省要求,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要因地制宜,規模較大、城鎮居民人數較多的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應獨立建制;規模較小、城鎮居民數量少的地區,可採取“統籌城鄉、分類保障”的模式,實行城鄉合作醫療制度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目前,浙江省試點地區城鎮老年居民的籌資標準平均為每人每年300元左右、少年兒童每人每年100元左右,公共財政補貼不低於總籌資的三分之一。今年起,浙江省將逐步加大財政補助比重,降低城鎮居民實際負擔。省財政今年提高補助標準後,欠發達地區、一般地區、發達地區三類不同地區的年人均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60元、30元、18元。省政府要求,各地也要相應提高財政補助標準,以穩步提高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浙江省各地還將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展情況,啟動實施兩年一次的城鎮居民健康體檢。原則上,去年底前已經開展試點的地區,今年內要為參保居民免費安排健康體檢。其他地區城鎮居民的健康體檢,各地可視情況安排在今年或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