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江蘇省衛生廳近日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法定節假日診療“時間表”作出相應調整,以方便百姓節假日看病。
調整內容為: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如政府部門規定不調休,則各公立醫療機構門診正常開診;如政府部門規定統一調休,則各公立醫療機構連續放假時間不超過2天。“十一”、春節7天長假期間,按照2007年省衛生廳關於取消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黃金周”休假方式的要求執行,即連續放假不得超過3天。(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