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地牛、羊、犬等家畜尚未實行定點屠宰的現狀,在2008年江西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許小歡提交了《實行對牛、羊、犬等家畜定點屠宰,讓人民群眾全面吃上放心肉》的提案。對此,南昌市高度重視,出臺了《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規定,在南昌市城市規劃區對牛羊實行定點屠宰管理,定點屠宰廠(場)的選址、建設設施、屠宰以及檢驗人員和牛羊産品的儲存、運輸、包裝要符合相關規定,牛羊進廠(場)應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標誌,出廠(場)的牛羊産品應經過定點屠宰廠(場)和相關部門檢驗檢疫,並加蓋檢疫標誌和出具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明;從事牛羊産品加工、銷售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建立相關驗收制度和進貨臺賬,銷售和使用具有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的牛羊産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加工、儲存、運輸、銷售未經檢疫的牛羊産品,不得銷售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牛羊産品;未經定點、擅自屠宰牛羊的,由商貿行政管理部門取締,並處違法經營額3倍以下罰款。(記者 朱雪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