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6月22日專電(記者葉健)山西省衛生監督部門近日公佈了30種常用美白、祛斑産品的抽查結果,其中,有8種産品的標簽不符合規定,混充特殊類化粧品,有誇大功效、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據介紹,這些産品分別是:萊姿竹鹽系列顯效嫩白霜、萊姿竹鹽立即美白霜、名爽亮採凈白麵貼膜、締美奇高保濕活膚美白霜、韓尚美凈化美白粉底液、芙水晶瑩美白系列晶瑩保濕美白霜、希伯雅美白保濕潤膚霜、澳芙萊蘆薈美白營養霜。
專家表示,化粧品按照功用不同,可以分為普通、特殊兩大類。此次衛生監督部門抽檢的樣品來自太原市、忻州市、晉城市的19個化粧品專賣店,均屬於普通類化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