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1日電(記者劉晨、羅宇凡)為進一步改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減輕個人醫藥費負擔,確保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江西擬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
記者近日從江西省勞動保障廳獲悉,參保人員如患病住院治療、門診特殊慢性病治療,或患有未列入統籌地區特殊慢性病病種管理的其他慢性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並在當年發生醫療費用支出的,可列為二次補償對象。二次補償基金由上年度統籌基金的部分結余資金、統籌基金歷年累計結余的部分資金和民間或政府組織提供的援助資金組成。
目前,江西各地正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統籌地區的基本醫保二次補償制度,並計劃於今年9月1日前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