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9日專電(記者 王宇天)因在廣告宣傳中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適應症)範圍,存在絕對化誇大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16種藥品採取了暫停銷售的處罰。
這些藥品及生産、經銷企業是,廣西萬壽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決明山綠茶,國藥準字Z20044073;哈爾濱歐替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OT牌蛇黃栓,黑藥廣審(文)第2008030036號;湖南安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銀黃清肺膠囊,國藥準字Z20020075;江門市恒健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好兵兵牌滴耳油,國藥準字Z44023474;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冠心七味片,國藥準字Z15020463;南京同仁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參梅養胃顆粒;四川華新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檸檬烯膠囊;北京長城制藥廠生産的清淋顆粒;陜西渭南華仁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殷氏牌耳聾通竅丸;哈藥集團世一堂制藥廠生産的五海癭瘤丸,黑藥廣審(文)第2007110215號;江蘇福邦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五妙水仙膏;青海綠色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痛風舒膠囊;成都九芝堂金鼎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九芝堂牌補腎固齒丸,川藥廣審(文)第2007120243號;德陽華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方珍珠口瘡顆粒,川藥廣審(文)第2007060121號;遼寧華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抗衰復春片,國藥準字Z21020692;武漢健民集團生産的護神牌安眠補腦糖漿。
此外,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管局還接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來函通報證實:批號為20060729的復方雪蓮膠囊、標示為“青島永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風濕消骨鎮痛靈”均係假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