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解決好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難的問題,提高他們的康復服務保障水平,經市政府同意,由北京市殘聯、市衛生局、市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製定的《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已于2008年10月7日正式出臺,即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這項新政策,北京市貧困殘疾兒童各項康復服務實現“全免費”;殘疾兒童進入機構康復訓練將得到政府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的補貼;殘疾兒童少年在社區康復每人每年將獲得1000元的康復補助;所有殘疾兒童少年可以免費配發基本的輔助器具。隨著這項政策的出臺,北京市將真正實現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服務全覆蓋,直接惠及近2萬名殘疾兒童少年。
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意見》特別提出:“要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保障措施”,“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與康復,對貧困殘疾兒童康復給予補助,研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兒童少年的康復工作。市委書記劉淇在市殘聯第五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特別提出:“要優先解決殘疾兒童少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康復服務問題”。梁偉常委、丁向陽副市長在視察殘疾人康復工作時提出了要率先實現北京市殘疾兒童康復全覆蓋的目標。這都為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康復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抽樣調查,北京市有0—15歲殘疾兒童少年約2.19萬人,其中,有60.55%的殘疾兒童少年有醫療服務與救助需求,有20.18%的殘疾兒童少年有輔助器具需求,有44.04%的殘疾兒童少年有康復訓練與服務需求。雖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兒童少年康復工作,不斷加大投入,但是由於殘疾兒童少年家庭普遍比較貧困,缺乏強有力的政策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家長康復意識淡薄,早發現、早治療、早干預、早康復的理念在社會上的宣傳還不夠廣泛和普及等原因,使相當一部分殘疾兒童少年還沒有得到很好的康復訓練與服務。
制定實施《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暫行辦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加快推進以殘疾人“起立、自立、助立”為核心理念的殘疾人“三立”系統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北京市到2010年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的重要步驟。建立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補助制度,對於幫助殘疾人從輪椅中站立起來,從病床上站立起來,在社會上站立起來,使他們有更好的條件在將來實現就學、就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於在全社會普及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早康復的理念;有利於為殘疾兒童少年及其家庭創造更好的康復條件,有利於殘疾兒童少年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是一項“搶救性”的康復工程和“惠民工程”。
依據本《辦法》,北京市將對具有北京市戶籍、年齡不滿十六周歲的殘疾兒童少年社區康復訓練、配發輔助器具、機構康復訓練三個方面給予補助,具體補助項目及補助標準:
1、社區康復訓練。殘疾兒童少年在社區內接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提供的生長髮育監測,視力檢查,聽力檢查,智力篩查,常規健康體檢,血紅蛋白檢測,上門訪視,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與康復諮詢,康復診斷與評估,康復訓練與指導,針灸理療等,每人每年給予1000元補助。
2、配發輔助器具。殘疾兒童少年需要驗配包括助聽、助視、助行類輔助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輔助器具,裝配大、小腿假肢及各類矯形器,且在市殘聯每年確定的輔助器具配發目錄範圍內的,給予免費配發或裝配。年齡不滿七周歲的重度聽力殘疾兒童,經評估符合植入人工電子耳蝸條件的,按照人工電子耳蝸的實際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助;年齡不滿十六周歲的聽力殘疾兒童少年,已經自費植入人工電子耳蝸,需要對處理器進行升級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助。
3、機構康復訓練。是指殘疾兒童少年在指定康復機構內接受康復訓練、康復指導及康復評估等,其中,年齡不滿七周歲的殘疾兒童在指定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的補助。年齡不滿七周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城市重殘人生活補助家庭的殘疾兒童,可免費在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接受康復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