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2月19日專電(記者 顧玲)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廳了解到,從2009年開始,青海省將在西寧、格爾木、德令哈三市全面推行社區家庭醫生責任制,建立契約式家庭責任醫生工作機制。屆時,青海省的城市居民足不出戶,就可以得到家庭醫生個性化的健康服務和健康管理。
據青海省衛生廳婦女衛生與社區衛生處處長柳玉香介紹,將於2009年全面推行的“社區家庭醫生責任制”,將改變過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坐堂行醫”的傳統工作模式,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要方式,為居民提供個性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將按照每50戶-60戶家庭設置1名家庭責任醫生的方式,通過建立分片包乾、團隊合作、責任到人的社區衛生工作機制,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六位一體”的綜合服務,使每個家庭和居民都擁有自己的醫生。
據了解,社區責任醫生還將在建立和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檔案的基礎上,向自己的“管片”發放家庭責任醫生“健康服務聯絡卡”,公開聯絡方式及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健康諮詢等服務項目和內容,並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全面、連續、有針對性的全程疾病干預和家庭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