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23日電(記者李美娟)從明年起,江西省省級財政將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鄉村醫生給予年人均1000元的津貼補助。
“鄉村醫生”是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在我國農村出現的新生事物。一直以來,鄉村醫生隊伍是我國發展農村醫衛事業的一支生力軍,他們肩負著大量的衛生預防、疾病治療和計劃生育的任務,經常晝夜出診,為農民服務,深受群眾歡迎。
但是,長期以來鄉村醫生因為待遇問題流失現象較嚴重。江西省2003年曾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中要求縣級財政對承擔並完成衛生防疫工作任務的鄉村醫生給予年人均300元-500元的防疫崗位津貼。但是,調查發現,近40%的鄉村醫生沒有得到任何補助,有的縣對所有村級衛生員、防疫保健員每年只補助100元。
為切實穩定鄉村醫生隊伍,完善鄉村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江西省決定從2009年起,對依法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等資格,並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註冊後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由省財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公共衛生工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