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月14日電(記者顧玲)青海省2009年將在省內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零加成試點,切實改革醫療機構以藥補醫機制。
據青海省衛生廳副廳長張海明介紹,青海省衛生廳決定從2009年1月起,在環青海湖三州——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開展縣、鄉、村醫療機構藥品零加成試點,省、州兩級醫療機構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藥品加成率,實行藥品收支獨立核算,分別管理。降低或取消加成率後,實行藥事管理補償,切實改革醫療機構以藥補醫機制。2009年下半年,青海省衛生廳還將根據試點情況在全省擴大試點。
據了解,近年來,青海各級政府加大衛生投入力度,全省94%的鄉鎮衛生院實行全額預算管理,村醫補助大幅提高,在農牧區推行農牧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這些舉措無疑會增加收入補償。此外,省、州、縣三級醫療經費補償比例也大幅度提高,逐步降低藥品加成率的條件已經具備。
“政府投入每增加一塊,醫療機構公益性質就應當體現一份,讓政府的衛生投入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實惠。”張海明説。
張海明説,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後,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將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解決,藥事服務費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範圍。
藥品加成政策曾經對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幾年來,這項政策誘發了醫療機構、特別是個別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開大處方、開貴藥的情況,給患者增加了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