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在河北省,城市醫生晉陞職稱前必須下鄉支援農村衛生事業,為期1年。達不到規定的,不得申報晉陞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
按照規定,凡政府開辦的城市(不含縣級市)二級及以上醫院,以及設區市和省級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衛生機構中,需晉陞主治(管)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的人員,或2000年以來新聘用並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均須支援農村衛生事業1年。
河北省衛生廳明確規定:對下鄉期間不在受援單位堅持工作的,除責成補足服務時間外,當年不得申報晉陞職稱;對只挂名不下鄉的,3年內不得申報晉陞職稱,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記者 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