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北京市各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廳和住院處公佈投訴和諮詢指南,方便患者院內投訴。北京市衛生局2月10日公佈《首都醫療行業醫藥價格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醫院要向患者提供藥品、服務、醫用材料的價格清單。
《指導意見》還明確醫院要統一協調跨科室投訴問題,避免患者在院內多處反復投訴。衛生部門要求各醫療機構全面落實醫藥價格公示制度,公示本單位使用的全部藥品、醫用材料和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向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醫用材料等價格費用清單,滿足患者對醫藥價格諮詢、費用查詢的需求,及時妥善處理患者投訴。醫療機構應著力解決清單不清的問題,規範價格費用清單的內容,讓患者容易理解。此外,要明確價格費用清單各項內容的管理責任,公佈“12358”價格舉報電話和本單位相關的服務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