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6日專電(記者白瀛)國家廣電總局、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中醫藥局16日聯合下發通知,禁止聘請不具備執業資質的人士擔當醫療、健康類節目的嘉賓,嚴禁演員和社會名人主持醫療、健康類節目。
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還重申了廣播電視媒體發佈醫療、藥品廣告的四個不準,即:凡審批證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專家、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及醫生與患者進行現場或熱線溝通交流內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藥品生産、經銷企業或醫療機構製作的醫療、健康類資訊服務節目一律不得播放。
《通知》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對上述違規廣告和醫療健康節目立即清理。對繼續違規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佈者,將給予停止或取消其廣告經營、發佈資格,責令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暫停藥品品種銷售等處理。對發佈違法廣告情節嚴重的播出機構,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並向社會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