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開學,浙江省80多萬大學生將享受城鎮居民的醫保待遇。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快推進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把大學生全面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範圍。
民辦高校的在校生也將與公辦高校的學生一樣,同等享受醫保。浙江省政府規定,浙江省境內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將納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
大學生參加醫保所需費用,由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
大學生參加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後,普通門診待遇,按照現有的規定繼續執行,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种醫療待遇,按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待遇水平不低於中小學生。
浙江省政府要求,高校要負責做好大學生的參保登記繳費等具體工作,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記者 阮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