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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校大學生2009年秋全部納入醫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17日專電(記者呂雪莉)記者日前從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浙江省把大學生全面納入醫保範圍,今年秋季開學,境內所有高校大學生都將享受城鎮居民的醫保待遇。

    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負責人介紹,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出的《關於加快推進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規定,浙江省境內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將納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

    根據《通知》規定,民辦高校的學生將與公辦高校的學生一樣同等享受醫保。大學生參加醫保所需費用,由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

    大學生參加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後,普通門診待遇按照現有的規定繼續執行,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种醫療待遇,按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待遇水平不低於中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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